宣州区教体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要求批准宣城市第三中学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的报告》收悉。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促进高中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经研究,同意市三中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招生条件
1.宣城市201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5C登记及以上。
3.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其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以上,然后按专业课成绩 高低进行录取。
4.其它条件见宣城三中2010年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三、 招生计划
宣城市三中艺术特长生招收200人(其中,70%属计划内,30%属计划外),美术特长生120人,音乐特长生80人。
四、 工作要求
1.6月20日前,宣城三中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1:2比例确定预录名单,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顺序填写在《2010年宣城三中特长生预录名册》上,经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2.特长生的报名、专业测试和录取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报考。不得借专业测试收取任何费用。
3.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特长生条件。认真审查特长生中考准考证号,确保无误。否则,一切责任,学校自负。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