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长生录取办法
<一>报考高中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按以下方法录取:
(1)获乐昌市比赛团体前三名、个人前二名(游泳项目个人第一名)的,以及无获奖证书经测试考核认定成绩80分以上的毕业生,其升中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线的60%以上(含60%)。
(2)获韶关市比赛团体前六名、个人前六名(游泳项目个人第二名)的,其升中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线的50%以上(含50%)。
(3)获省级比赛团体前八名、个人前八名的毕业生,,其升中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招生学校最低录取线的40%以上(含40%)。
2.艺术特长生,按以下方法录取:
(1)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三等奖,器乐、声乐、舞蹈考级六级获得者,加10分。
(2)获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器乐、声乐、舞蹈考级七级获得者,加15分。。
(3) 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器乐、声乐、舞蹈考级八级获得者,加20分
(4) 获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器乐、声乐、舞蹈考级九级及以上获得者,加25分。
以上个人获多个奖项的,只取最高的一项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集体项目不列入加分范围。
<二>报读初中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办法
测试成绩和奖励加分累计后,按不同项目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但文化成绩不能低于全市平均分。
六、特长生测试考核办法
1.由我局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考评组进行测试考评。
2.由测试考评组根据特长生小学阶段、初中阶段的品行、学习成绩和体艺成绩及结合集中测试考评的结果,确定我市体艺特长生拟录名单,经局审批录取。
七、特长生审批结果公布
特长生拟录名单须在教育局和原毕业学校、录取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者作正式录取。特长生录取后签定录取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今年10月10日前由招生学校到教育局体卫艺股办理就读特长生的备案手续。
八、特长生的管理
凡被录取的特长生,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的,应取消其特长生资格,一律按择校生处理。希各学校做好跟踪工作,及时将此类特长生报我局体卫艺股备案,以便处理及时注销。
九、加强领导与监督
为加强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成立“乐昌市2011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明秀;副组长:袁志巾 钱勇 ;成员:余卫平 黄幸福 黄春霞。特设立以下投诉电话: 5567930(审计监察股)、5560709(体卫艺股)、13927873233(钱勇)、13531484320(袁志巾),欢迎学校师生、家长、群众进行监督。
为公平公正地做好体艺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我局将从城区学校随机抽调体育艺术骨干教师组成测评评委组,按照考核办法对特长生进行测试,择优录取。
太平鼓,是满、蒙古、汉等族棰击膜鸣乐器。因单面蒙皮又称单皮鼓。流行于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