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温州市教育局“一校一品牌,一校多特色”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学校办学目标与发展需要,在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我校计划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收航模15名,艺术(兼文学)65名。该80名特长生均为公费生。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政教处等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特长生招生的一系列工作。
(二)成立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相关项目专业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材料审核、专业测试、综合面试等一系列考核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以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的指导思想为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考生自愿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一)以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等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为主,面向全市(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三)有特长
1、作品获奖:在各级各类(含校级)组织的作文大赛、阅读考级、诗歌、散文、寓言、童话、科幻以及小论文等比赛中获过奖项。
2、作品发表:在各级各类(含校级)报刊、杂志发表过作品。
3.若没有获奖证书或作品发表的,但确实有特长的学生,可凭毕业学校或班主任提供推荐书或相关材料。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我校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温州市第四中学2011年初中特长生招生方案》,将方案报温州市教育局中招班审批后,在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二)学生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6月25日一6月26日 下载(
点击下载“初中特长生报名表.doc”填写后请发至邮箱 wzszfs@126.com) 或到温州市第四中学 (温州市蛟翔巷130号)现场报名.(三)送审材料
1、报名学生需持如实填写的《温州市第四中学2011年初中特长生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从温州四中校园网《招生频道》栏目下载)。
2、小学五年级上、下,六年级上、下综合素质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并交正面免冠单寸照片2张。
3、小学阶段艺术、文学、航模类获奖、艺术特长、作品发表等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学籍证明
(四)、专业测试:
1、时间:7月3日(周日)
2、内容:
⑴必测项目:文学命题演讲(主题描述)
⑵选测项目:三选一
l 音乐:器乐 声乐 舞蹈 表演 ;
l 美术:静物写生(素描或色彩);
l 航模:按说明书进行模型制作
3、地点:温州第四中学学校内
(五)、学校考核录取
1.学校招生小组根据学生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 “文学命题演讲”、“音乐”、“美术”、“航模”等项目的测试,根据以上评定综合结果予以择优录取。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经同意后在温州四中校园网(http:// www.wzsz.com)或校内醒目位置公示。
2.公示结束后,学校和录取学生签订确认承诺书。参加本次特长生招生被录取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签订承诺书,否则,一经查处,将取消特长生资格。
3.确认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已录取学生不再参加辖区分配和其他学校的招生。
本办法由温州市第四中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联系电话:88233853 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