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
承办单位:音乐系
组织领导:
组 长:张庆文 尹佐华
副组长:贾 荣
成 员:门玉彪 王兆东 刘跃文 王 刚 史 庆 田春雨
牟 新 张占春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刘跃文(兼)
办公室地点设在音乐南楼205室 咨询电话:3190101(8101)
二、比赛项目及参赛要求
1、比赛分声乐、钢琴、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舞蹈5个专业类别。参赛形式声乐分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钢琴分为独奏、双钢琴(四手联弹或协奏曲);器乐分为独奏、重奏;舞蹈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每个群舞节目不得超过24人)。
2、参赛选手自选作品一个,节目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比赛现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请自备。
4、声乐比赛音乐系参赛选手美声唱法、民族唱法一律钢琴伴奏;其他系院参赛选手三种唱法可用钢琴伴奏,也可用CD光盘伴奏。器乐比赛可加伴奏,但伴奏人数不得超过3人,音乐系参赛选手不能用磁带或CD等伴奏,其他系院参赛选手可用CD伴奏。
5、舞蹈比赛为保障伴奏质量,请参赛选手准备好伴奏带和备用带(不使用磁带)。
6、所有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在规定时间和赛场进行比赛,不得自行调换顺序,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对象
凡我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均可自愿报名免费参加。
四、报名办法:
1、请各系院在2011年5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yinyuexi123@163.com,逾期无效。 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
2、参赛选手一经上报,不得改动。
五、竞赛时间、地点
(一)抽签时间:2011年6月1日中午12:30—13:30
(二)竞赛时间:2011年6月2日—3日晚上7:00开始
(三)抽签、竞赛地点:音乐楼
六、评奖办法
(一)音乐系负责组织评委,分别对声乐、钢琴、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舞蹈组进行比赛。
(二)奖项设置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音乐系和其他系院参赛选手单独评奖。
滨州学院教务处
音 乐 系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音乐舞蹈大赛报名表》
系 级 专业 班 |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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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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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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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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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曲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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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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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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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参赛类别需注明具体的参赛形式,如民族唱法、钢琴独奏、吉他独奏、笛子独奏、独舞、三人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