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全国钢琴、小提琴、流行音乐(吉他、架子鼓、声乐)考级”将于2011年8月下旬进行(全省各地区各考点时间另定),欢迎各界人士报考(不受年龄限制)。考试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 考试内容:
钢琴
一律使用由周铭孙主编的“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为教材。按教材要求,各级从目录的(二)、(三)、(四)部份中各选一首曲子,共三首参加考级。基本练习中规定的各调均需练习,考级时由评委任抽一对大小调弹奏。各考级曲目和基本练习一律背谱(35岁以上考生可看谱弹奏)。各曲C.D.标示处须反复,其余一律不弹反复部分。不采用其他教材。
适用的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主编:周铭孙。
小提琴
1、小提琴考级标准教材要求:
由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新华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教材(第一版)”,或“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标准(修订版)”,两者任选其一。但是两个版本不可以串换使用。“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第三套)。
2、考级内容及考级要求:
音阶与琶音:各级所列各调均须严格训练,考级时可自选一个调演奏。教材第一版的音阶、琶音要按照修订版的弓法演奏。练习曲:各首练习曲均应该认真练习,考级时可自选2首练习曲(必须是一首带“*”标记和一首不带“*”标记的),供考试委员抽考其中一首。取消原来对第七级至第十级的考生可视谱演奏练习曲的规定。协奏曲:除第一级外,其他各级均须自选协奏曲的一个乐章应考。(莫扎特第三协奏曲、第四协奏曲必须演奏华彩段(Cadenza)。教材中为第三协奏曲提供了弗兰科编的《华彩乐段》)。外国乐曲:可任选其中一首应考。中国乐曲:第一至第三级的考生可自选一首民歌或民歌改编的小曲,第三级的自选曲必须具有换把位的曲目。第四级以上(含第四级)的考生按规定曲目内容自选一首应考(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的“附:”,乐谱见《全国小提琴演奏业余考级中国作品集第4-10级》)。
3、其他事项要求:
三级考生要学会换把(自选中国乐曲也须符合要求);四级考生应学会揉弦(Vibrato);六级考生要自己调音;八级的无穷动必需跳弓。除了在职人员或另有特别规定者外,所有曲目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级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
流行音乐
一、考级项目:
歌唱(成人歌唱与少儿歌唱)、吉他、小军鼓、爵士鼓、电子琴、音乐听力。
二、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1、流行歌唱(成人歌唱):
一、教材:
1)、《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及《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部分曲目)附钢琴伴奏谱》,主编:吴雁泽。
2)、《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伴奏)》CD盘,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全国成人歌唱考级歌曲集》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二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另加一曲相等程度的流行歌曲(参考曲目附后)
2)、参加考试时,考生需自备(伴奏)CD盘作为考试时的伴奏。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2、流行歌唱(少儿歌唱):
年龄在6岁至16岁(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一、教材:
《全国少儿歌唱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王效恭,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另加一曲相等程度的流行歌曲(参考曲目附后)
2)、请自带《全国少儿歌唱考级作品集》(第二套)配套出版的伴奏光盘(北京天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学苑音像出版社出版)。
3)、考生在原调基础上升降两个半音。
3、吉他
一、教材
《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另加选取相等程度的流行吉它考级教材(参考曲目附后)
4、电子琴
A、单排键电子琴:
一、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B、双排键电子琴:
一、 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4、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
《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5、音乐听力:
一、教材:
《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赵易山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二、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二、报考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1—30日。(湛江地区)
2、主考场报名地点:湛江泓艺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0759-2303899、2300661
3、考级时间: 2011年8月初。具体时间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4、考级地点:主考场湛江泓艺传媒有限公司
三、报名手续、程序:
1、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后再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前来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同时带考生同一底版的近期半身免冠小二寸照片(护照相)三张,领取报名表后按要求填写。
3、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此次考级证书及评语都由快递发放,现场报名时将同时办理快递手续
四、填写报名表要求:
1、字迹工整规范、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指导教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请向教师本人问清后填写,不要凭想象随意填写。
3、如有代替他人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请务必问清后再填,以免发生差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评委与评判
1、每个考场安排两位受中国音协委派的、持有中国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领导小组颁发考官证的钢琴专家为评委。
2、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评判,写出评语,指出弹奏上的优缺点和努力方向,以利于今后的学习与提高,评定成绩。凡考级通过的考生由中国音协颁发等级证书。
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50天后可在广东省钢琴学会网站:www.gdpiano.com.cn查询并可浏览考级有关信息。
收费标准:
报名费:20元
证书费:20元
2级:200元
3级:210元
4级:220元
5级:240元
6级:260元
7级:290元
8级:320元
9级:340元
10级:360元
附: 报名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