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我校决定招收初中艺术类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六年级新生拟招收艺术类特长生12名。其中声乐6名、话剧表演4名、书法2名。
二、报名条件:
(一)自愿在初中期间以所热爱的艺术专业为发展方向,并自愿接受我校艺术专业培养和管理的小学五年级学生,要求能坚持四年参加学校课余的艺术团训练以及各类演出、比赛。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声乐:
1、小学3~5年级期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级别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一、二等奖或小组唱、合唱一等奖;(集体项目需提供证明本人参加的材料)
2、小学3~5年级期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级别声乐比赛获得独唱、组合一、二等奖或金、银奖;(属于集体项目,需原学校证明)
3、参加各类声乐考级并获7级及以上级别。
话剧表演:
1、小学3~5年级期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级别小学生艺术节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并获一、二等奖(属于集体项目,需原学校证明);
2、小学3~5年级期间参加过各类县(市、区)级及以上级别演讲、朗诵或讲故事比赛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个人金、银奖。
书法(含硬笔、软笔):
1、小学4~5年级期间,参加各类县(市、区)级书法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小学4~5年级期间,参加书法浙江省“兰亭杯”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小学4~5年级期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书法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4、参加各类书法考级并获8级及以上级别。
【注: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带近期作品两幅以上参加报名,作品背面右下角铅笔楷书写上姓名、毕业学校、联系电话。】
三、报名办法、验证审核及测试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5日~26日,逾期不候。
2、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自愿申请参加特长生认定及测试的考生,请到温州市实验中学、绣山中学、第二外国语学校校园网(http://www.wems.net/)登陆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报名,获取报名号;同时下载并填写《2011年温州市直属初中小学和鹿城区属部分初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
(二)验证审核:已完成网上报名的学生必须于6月30日下午1∶00~4∶00到温州市实验中学广场校区(府前街)进行材料审核,并领取准考证。要求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中第(二)款者,须将比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集体项目获奖的证明材料或持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书面推荐材料交给验证人员审核。审核后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或所在学校的推荐材料留存我校备查。
2、参加声乐类测试的学生须将演唱的乐谱或歌谱在报名时上交一份;参加书法等测试的学生上交报名条件中第(二)款中要求的作品。
3、上交《2011年温州市直属初中小学和鹿城区属部分初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纸质)及两张1寸免冠标准近照。
4、报名材料核实后考生领取准考证,然后依准考证告知的测试时间及流程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
(三)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
测试时间:7月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温州市实验中学(府前街)
测试内容:
1、声乐类:完整演唱歌曲一首;听音模唱,多声部视唱(简谱或五线谱)。
2、话剧表演:准备一段朗诵、讲故事或小品并现场表演(限时5分钟);指定主题进行表演。
3、书法:现场创作(自带创作工具,均需参加软笔、硬笔测试)。
【注:参加声乐类测试的同学自备伴奏音乐(放在U盘中面试当天随身带过来)】
(四)公示
我校根据专项测试与作品认定,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审批通过后于校园网公示。
四、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与我校签订《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招生协议》,正式录取为我校艺术特长生。已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辖区分配和其它学校的招生。
五、咨询:
教务处,电话号码:85701857。
附件:2011年温州市直属初中和鹿城区属部分初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长生报名表.doc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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