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批准,我校决定招收初中艺术类特长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七年级新生拟招收艺术类特长生54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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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
声乐 |
舞蹈 |
话剧表演 |
国画西画 |
书法 |
摄影 |
合计 | |
西洋管弦乐器(除萨克斯外)、 |
钢琴 | ||||||||
广场 |
14 |
2 |
8 |
6 |
2 |
6 |
8 |
2 |
48 |
南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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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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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报名条件:
(一)自愿在初中期间以所热爱的艺术专业为发展方向,并自愿接受我校艺术专业培养和管理的小学毕业生,要求能坚持三年参加学校课余的艺术团训练以及各类演出、比赛。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西洋管弦乐器(指定为: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定音鼓、小军鼓、竖琴):
1、小学4~6年级期间参加过县(市、区)及以上级别小学生艺术节器乐独奏比赛并获奖;
2、参加西洋管弦乐器各类社会考级5级及以上级别通过;
3、无参加比赛并获奖的经历,但在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方面特别拔尖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由所在学校书面推荐参加器乐面试。
钢琴:
1、小学4~6年级期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级别小学生艺术节器乐独奏比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2、参加中央音乐学院考级9级通过。
声乐:
1、小学4~6年级期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级别小学生艺术节独唱、重唱一、二等奖或小组唱、合唱一等奖;(集体项目需原学校证明)
2、小学4~6年级期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级别声乐比赛获得独唱、组合一、二等奖或金、银奖;(集体项目需原学校证明)
3、参加各类声乐考级并获7级及以上级别。
舞蹈(不含体育舞蹈、街舞):
1、小学4~6年级期间参加过市级及以上级别小学生艺术节独舞比赛并获奖,或群舞获一等奖(集体项目需原学校证明);
2、参加各类舞蹈考级并获7级及以上级别。
话剧表演:
1、小学4~6年级期间参加过各类县(市、区)级及以上级别小学生艺术节校园剧或课本剧比赛并获一、二等奖(集体项目需原学校证明);
2、小学4~6年级期间参加过各类县(市、区)级及以上级别演讲、朗诵或讲故事比赛获得个人一、二等奖或个人金、银奖。
书法(含硬笔、软笔):
1、小学5~6年级期间,参加各类县(市、区)级书法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小学5~6年级期间,参加书法浙江省“兰亭杯”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小学5~6年级期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书法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4、参加各类书法考级并获8级及以上级别。
【注: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带近期作品两幅以上参加报名,作品背面右下角铅笔楷书写上姓名、毕业学校、联系电话。】
国画西画:
1、小学5~6年级期间,参加各类县(市、区)级绘画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小学5~6年级期间,参加过省级以上绘画类比赛二等以上奖项获得者;
3、小学5~6年级期间,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美术比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4、参加各类国画西画考级并获8级及以上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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