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收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艺术教育与体育特色建设,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浦东新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浦教德[2011]14号)的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项目及招收人数
1、民乐(器乐):20人
2、美术:20人
3、羽毛球:5人
二、招收条件
(一)艺术特长生:在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艺术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生艺术团队,在各级各类艺术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2、具备一定的民乐(器乐)或美术特长。
3、所在学校确认推荐。
(二)体育特长生:在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初中阶段八、九年级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5名的学生。
2、在初中阶段八、九年级获得由区教育局举办的并与招收学校项目对口的区级正式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第1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认定的、确有发展潜力的少数特殊体育后备人才。
1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经区体教结合工作办公室审核认定,也可以申报体育特长生。
三、选拔程序
(一)登录与初审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学生,须在2011年4月27日前,携带参加各类活动或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11年浦东新区初三毕业艺术(或体育)特长生申报表》(经所在学校盖章有效,一式四份),来我校登录,学校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二)特长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参加一所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
1、2011年5月2日(周一)上午8:30开始,学校组织专业人员对考生进行特长测试、排序。
2、地点:上海市陆行中学(金桥路1288号)。
3、要求:除扬琴、古筝以外,其它乐器自带,美术绘画器具、材料自带,羽毛球拍自带。
四、艺术、体育特长生的录取
1、我校根据艺术、体育特长测试和排序情况,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后,确定民乐(器乐)备取生30名、美术备取生30名、体育备取生5名并上报,具体名单由浦东新区招生办进行网上公示一周。
2、获得我校“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其录取顺序在“中高职贯通志愿”之后,“一到十五志愿”录取之前。
3、获得我校“艺术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其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上海市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可在学业考试成绩上加15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公费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投档程序。由区招生办根据我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同分考生参照《关于2011年浦东新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同分情况下的处理办法进行。未录取的考生,将恢复原始考分继续参加“一到十五志愿”投档。
4、获得我校“体育特长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其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上海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70%及以上,方可由区招生办投档录取。
五、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严格纪律。
2、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凌顺明
副组长:李玉飞(纪检、监督)
组员:林育 辛海红 周洁 朱守元
六、艺术特长生的培养和管理
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将自动成为浦东新区学生艺术团正式团员,须积极参加不少于56课时的学校艺术社团活动。艺术、体育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体育实践活动,学校将对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艺术实践活动进行跟踪管理。
七、未尽事宜,报名登录时请注意通知。
联系电话:50703800转2309、2209、2207、2206
上海市陆行中学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