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佛山市青少年宫承办的“全国钢琴(业余)佛山地区考级”于九月十八日在佛山市青少年宫进行,考试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1、一律使用由周铭孙主编的“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为教材。按教材要求,各级从目录的(二)、(三)、(四)部份中各选一首曲子,共三首参加考级。基本练习中规定的各调均需练习,考级时由评委任抽一对大小调弹奏。各考级曲目和基本练习一律背谱(35岁以上考生可看谱弹奏)。各曲C.D.标示处需反复,其余一律不弹反复部分。其它考级机构的考试曲目不予采纳。
二、考级时间:2011年9月18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佛山市青少年宫(佛山市禅城区升平路2号)
三、报名要求:
1、使用指定的报名表格。
2、考生应事先征求指导老师意见,报考与本人程度相当的级别,报名之后不得更改,不予退款。
3、交纳报考费及免冠小二寸相片3张(参照港澳通行证照片大小),正确填写报名表上各项内容,字迹工整,填写规范的姓名拼音,交表后领取准考证。
4、报名时间: 2011年7月1日--31日
5、报名地点: 佛山市青少年宫大堂报名处(8:30-11:30 2:30-5:30)
电话: 82225920 82255576
6、考场安排: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于2011年9月15日在佛山市青少年宫网站www.fsyp.gov.cn公布,请按指定时间携带准考证、提前半小时到指定场室等待考试。
四、收 费
1、证书费:20元/人 (不通过者退回)
2、考试、报名费:一级160元、二级170元、三级180元、四级190元、五级200元、六级220元、七级230元、八级 240元、九级260元、十级270元。
五、评委与评判
1、每个考场安排两位受中国音协委派的、持有中国文化部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领导小组颁发考官证的钢琴专家为评委。
2、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评判,写出评语评定成绩,指出弹奏上的优缺点和努力方向,以利于今后的学习与提高。
3、凡是考级通过的考生由中国音乐家协会颁发等级证书。
六、优秀考生演奏会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佛山市青少年宫音乐厅
佛山市青少年宫
201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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