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全面发展的特长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政策规定,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收思想品德优秀且在艺术、体育方面有突出特长的优秀小学毕业生。
一、 成立招收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松山
副组长:闫保利、林伟、唐衍宏、李霞
成 员:王红、刘彬、张涛、王升旭、郭宗胜、唐茜、张亚男
二、招收名额
学校可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及学生的专业水平适当调整专业类别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凡艺术、体育特长得到教育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品学兼优的市南区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具体要求如下:
1、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书法)
(1)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市)级一等奖以上的毕业生。
(2)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考级,达到六级水平(含六级)以上的毕业生。
2、体育类(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国际象棋)
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区(市)前三名的毕业生。
四、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学生面试、专业测试、所荣誉称号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额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