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内蒙古艺术学校,上世纪80年代成为国家文化部确定的全国重点中专,是自治区培养民族艺术人才的重要基地。1987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内蒙古艺术学校的基础上成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进入新世纪以来,学院在自治区建设民族文化大区战略的引领下,内涵发展、创新跨越,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表演出精品,创造了自治区教育史上一个又一个辉煌,为繁荣民族艺术事业、推动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现有美术、艺术设计、音乐、舞蹈、影视戏剧、文化艺术管理、公共课教学部等7个教学系部、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设有绘画、动画、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雕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表演(含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教育、国标舞、影视表演、二人台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等专业方向)、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等1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34个专业方向,涵盖了高等艺术人才培养和艺术研究的主要领域。 2004年以来,相继获得文艺学、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办学体制,学科建设日臻完善,现已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办学水平较高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被誉为“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
学院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教职工近600人,专任教师占76%,其中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中正、副教授122人,国内外客座教授30多名,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贡献津贴专家3人。建立了“内蒙古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和“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有14门内蒙古大学校级重点课程、4门校级精品课程、3门校级优秀课程,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3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学院在民族音乐理论、蒙古族乐器改革、文艺学、文化艺术产业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和自治区艺术研究科研课题。
近年来,学院创新办学理念,明确办学思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依托自治区民族文化优势和地域特色,确定了“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多元互动、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教学、科研、创作、表演四位一体,服务、交流功能并举,建设国内高水平、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学院的发展目标。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加大教学投入,注重实践教学,推动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表演出精品,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同时,学院坚持科学的人才观,以人才支撑发展、发展孕育人才,以民族特色打造艺术院校知名品牌,树立学院良好形象,扩大学院的影响力,全面实施“人才强院”和“特色强院”战略。“人才强院” 战略一方面设立教师学历提高和进修专项资金,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并设立教学、科研、创作、表演获奖成果奖励津贴,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励大家建功立业;另一方面,积极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扎实苦干、勇于创新的精神,形成了尊重人才、尊重艺术、尊重知识的良好风气。“特色强院” 战略是以自治区民族文化优势和地域特色为依托,以鲜明的民族特色为办学方针,以蒙古族音乐、舞蹈等民族艺术为龙头,发展特色学科,以特色优势立足于艺术院校之林。为弘扬繁荣民族艺术、建设文化大区、扩大内蒙古民族艺术的影响做贡献。50多年来,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培养出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艺术人才,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民族艺术人才的摇篮、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和民族艺术研究与交流的重要基地。如,德德玛、拉苏荣、阿拉腾奥勒、腾格尔、李镇、敖登格日勒、康绍辉等许多优秀的艺术家享誉国内外。
学院在“彰显特色、强化优势、多元互动、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科研、创作、表演四位一体,服务、交流功能并举的办学思路,实施“特色强院”、“人才强院”战略下,在国际、国内高水平专业大赛上多次取得佳绩。“九五”以来,学院师生10余项艺术作品在国际专业比赛获奖,100余件美术、艺术设计作品入选全国画展或作品展,400余件音乐、美术、舞蹈等各类作品获自治区级奖项。“十五”以来,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3项,其中有2项与蒙古国国际合作项目,有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十一五”规划艺术科学课题和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等6项国家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1200多篇,发表创作成果30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教材44部,有60余项作品获国家级奖项。如:蒙古舞获蒙古国举办的“首届金燕子国际舞蹈大赛” 金奖;舞蹈《飞鬃马》在荷花杯全国舞蹈比赛中获编导二等奖、优秀作品及民舞之花奖;舞蹈《顶碗舞》获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百灵合唱团”荣获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有表演民谣”项目金牌和无伴奏合唱项目银牌、第九届中国国际合唱节比赛金奖;在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八届“桃李杯”舞蹈比赛中,共获得1个金奖、5个银奖、7个铜奖、6个优秀奖;马头琴独奏获文华艺术院校银奖;长调获中国原生态民歌大赛银奖;在文华艺术院校奖――第三届中国民族器乐演奏大赛上获得1银5铜的好成绩;在第十一届齐越朗诵艺术节暨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朗诵比赛中荣获一等奖“齐越奖”、三等奖、优秀奖;在香港第四届中国作品钢琴比赛中荣获双钢琴组二等奖、独奏二等奖;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中,荣获3个一等奖;美术作品《阳光》获首届中国美术金彩奖;在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大赛上,我院代表内蒙古参赛的3个舞蹈作品分获荷花奖表演金奖、作品银奖和“十佳表演奖”,是荷花奖设立以来,自治区首次摘金。充分体现了学院教学和创作、表演的水平和实力,展示了民族艺术创新发展的蓬勃生命力,标志着我院的教育水平在国内艺术教育领域的领先地位。尤其是鉴于学院办学水平较高、专业特色突出,教育部于2008年11月批准学院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大类十几个专业按照《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招生办法执行,学院获得了自主招生资格,成为西部地区唯一一所获批的综合大学艺术学院。
多年来,学院与国内外艺术院校、团体以及知名专家学者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和交往。先后与蒙古、美国、丹麦、日本、韩国、德国以及港澳台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并多次应邀组团前往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瑞典、丹麦、德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或举办作品展览,扩大了蒙古族艺术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影响,为宣传、树立内蒙古改革开放的新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十余载风雨兼程路,几代同志团结奋斗歌;塞外艺苑春意正浓,北国草原桃李芬芳。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这座承载着内蒙古草原艺术生命的神圣殿堂,将带领无数追随艺术真谛的朝圣者勉力前行、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