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音乐学校系财政核拨经费全民事业单位,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拟公开招聘专业岗位教师2 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音乐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1年毕业的高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二)厦门生源毕业生(含就业和未就业毕业生,已就业人员其户籍和人事关系须在厦门,下同)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参照厦门生源: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办法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特快专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特快专递报名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1.报名时间:6 月 11 日至 6月 20 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鼓浪屿漳州路32号,厦门市音乐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许素惠 联系电话:0592-2069326 (传真)
电子邮箱:xu_suhui@126.com
详细地址:厦门市鼓浪屿漳州路32号 邮编:361002
3.报名表可在本校网站(www.xmyyxx.com)下载。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报到证等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证明岗位要求资历的相关材料。
享受厦门生源(含参照厦门生源)加分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报考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我省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应聘者报考缴费后,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 6 月 21 日至 6 月 22 日,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于6 月 23日上午8:00后登录本校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 笔试
1.专业水平测试为 7 月 11 日,内容为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水平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加分不设上限。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加分优惠。
(二)面试
1.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面试时间为 7 月 11 日,采用专业上课方式,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评委人数为7人,由学校专业老师2人和外聘专家5人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市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事行政部门网站、学校网站及本单位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学校为受聘人员提供单身租住房。
(五)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 2011 度校SY专家评委年 6 月 20 日)。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6年 6 月 21 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厦门市音乐学校
二○一一年 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