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
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0〕12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1〕3号)文件精神,我院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为:
一、初试外国语单科30分(含)以上;
二、初试专业一、二单科成绩78分(含)以上;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60分(含)以上;
三、复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不低于60分;
四、复试专业论文写作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不低于60分。
五、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加试“文艺理论”、“专业综合测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每门不低于60分。
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七、申请破格复试的线下生,根据教育部有关“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基本分数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允许破格复试”的要求进行。
八、符合《中国艺术研究院201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条件的考生,在二级学科专业方向内,按初试、复试成绩1:1权重计算出总成绩,按培养潜质择优进行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