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高中2011年中考招生工作简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河教发〔2011〕4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全面衡量,客观公正,择优录取。
二、正取生录取办法
1. 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面向十一个县(市、区)招录在校表现好、文化成绩优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按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河池高中作为第一批招生学校。根据各县(市、区)的招生指标,凡总分1排序在计划指标内且填报我校志愿的,我校均予以录取。
3. 库区移民子女享受国家减免学费的政策,若家庭困难的考生可享受民族生或助学金待遇。(具体资助项目见附录1)
4. 体艺特长生,严格按文化成绩等次和测试成绩的高低,实行网上公示,择优录取。招录的体艺特长生入学后若不参加体育、艺术培训的,降为择校生,学校按择校生收取学费。
5.河池市外报读我校的考生,须持中考准考证、成绩单、户口簿、身份证到招生咨询小组处报名(户口簿、身份证留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参照本市考生条件予以录取。
三、择校生录取办法
1.我校今年所招择校生,一律实行网上录取。
2.中考成绩总分1为A,填报我校择校生志愿的,学校根据市招生考试院的出档情况予以录取。
3. 由于招收择校生名额有限,中考成绩总分1为B+及以下等级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4. 报读择校生的体艺特长生,文化成绩等级或测试成绩不达择校生录取线的,学校均不予录取。被招录的择校体艺特长生,到校后若不参加体育、艺术培训的,学校将予以退学论处。
四、录取时间
正取生录取时间为7月18日,择校生录取时间为7月21日。
五、录取通知书发送时间及方式
7月21日~24日,发放正取生、择校生录取通知书。
1.除金城江辖区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六圩中学外,各县(市、区)正取生的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邮局采用特快专递寄发到生源毕业学校;
2.所有被录取的择校生都必须持准考证在7月21日至24日内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3.7月25日上午招生工作总结,下午5:00招生工作全面结束。
招生工作各区域负责人
金城江区
兰标玉(13307788759) 张可坤(13907781186)
环江
玉党益(15807787488)蒙玉球(18978769907)
宜州、罗城
张可坤(13907781186)韦永承(13877872217)牙韩珠(0778-2883412)
南丹、天峨
黄语新(13207782526)陈炳强(13307786803)何 炜(13768180901)
东兰
牙廷亮(13877838500)韦义元(13307786985)韦志举(13768382752)
凤山、巴马
何 立(13977815588)赵开衡(13517789388)谭海文(13481863858)
都安
覃克清(13977898859)韦德健(13788288238)
大化
覃文胜(13907888096)韦超神(13132988967)
河池高中招生咨询电话:0778-2101495
联系人:曾老师 张老师 常老师 韦老师
附录1
政府和社会各界资助河池高中贫困在校生主要项目
1、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府按在校生15%比例分配给我校资助名额约750个。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2、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名额约210个。每生每年1000元。
3、中国民润集团(各级妇联具体负责落实)资助50名女生,每生每年1200元。
4、广州市人民政府资助名额每年25个,每生每年1000元。
5、“建设未来——中国建设银行资助贫困高中成长计划”资助名额每年40个,每生每年1500元。
6、广西“电科励志班”50人,每生每年2000元。
7、中国电信河池分公司资助一个年级10人,每人每月200元。
8、河池广池水泥厂资助6人,每生每年1000元。
9、河池市民委资助每年高一新生6人,每生1000元。
10、香港房角石协会资助每年考上大学(一般为考上一本)的优秀贫困生10—15人,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期四年(即大学毕业)。
11、市财政拨款的贫困大学新生助学金:学生申请,学校审查公示,依据大学层次及其地域而定人数和金额。
12、深圳桦渊集团资助10人,资助金不固定。
13、在河池高中就读的库区移民子女免交学费。
其他临时项目不定。
以上各资助项目资助在校生覆盖率超过30%。
河池高级中学
201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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