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我院2011年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及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现将预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 5月26日至6月1日下午17时止。
一、录取原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文化分和术科(面试)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划定文化分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术科(面试)成绩入围线。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英语教育和学前教育(英语)专业录取时在文化分和术科(面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前教育(英语)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根据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录取时设立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分为10分。专业志愿级差分的计算方法为:第二志愿报考考生的文化分减去10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分排序,在文化分和术科(面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艺术(音乐表演)和艺术设计(玉器设计与制作)专业录取时设立录取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分为10分。专业志愿级差分的计算方法为:第二志愿报考考生的文化分减去10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术科(面试)成绩排序,在文化分和术科(面试)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术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我院2011年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考试情况,划定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和术科(面试)成绩入围资格线。具体分数线如下:
专业 |
招生计划 |
投档比例 |
文化分录取最低控制线 |
术科(面试)成绩入围资格线 |
英语教育 |
360 |
1:1.1 |
260.5 |
60 |
学前教育(英语) |
120 |
不设比例 |
240 |
60 |
音乐教育 |
60 |
1:1.2 |
184 |
60 |
美术教育 |
60 |
1:1.2 |
189 |
60 |
音乐教育(舞蹈) |
60 |
不设比例 |
105 |
60 |
表演艺术(音乐表演) |
60 |
不设比例 |
143 |
60 |
艺术设计(玉器设计与制作) |
60 |
不设比例 |
135.5 |
60 |
三、根据考试成绩,2011年我院五年制各专业预录取的最低分为:
专业 |
招生计划 |
投档比例 |
文化分录取最低分 |
术科(面试)成绩录取最低分 |
备 注 |
英语教育 |
360 |
1:1.1 |
263 |
60 |
若文化分相同,则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分和英语单科成绩相同,则按英语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学前教育
(英语) |
120 |
不设比例 |
240 |
60 |
若文化分相同,则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分和英语单科成绩相同,则按英语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录取103人。从第二志愿录取17人。 |
音乐教育 |
60 |
1:1.2 |
193.5 |
60 |
若文化分相同,则按音乐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设立文化分专业志愿录取级差,级差分为10分。第一志愿录取55人,从第二志愿录取5人。 |
美术教育 |
60 |
1:1.2 |
198 |
60 |
若文化分相同,则按美术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设立文化分录取志愿级差,级差分为10分。第一志愿录取54人。从第二志愿录取6人。 |
音乐教育(舞蹈) |
60 |
不设比例 |
105 |
76.6 |
若术科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设立文化分录取志愿级差,级差分为10分。第一志愿录取47人,从第二志愿录取13人。 |
表演艺术(音乐表演) |
60 |
不设比例 |
143 |
64.3 |
若术科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设立文化分录取志愿级差,级差分为10分。第一志愿录取35人,第二志愿录取25人。 |
艺术设计(玉器设计与制作) |
60 |
不设比例 |
135.5 |
73 |
若术科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分设立专业志愿录取级差,级差分10分。第一志愿录取40人,第二志愿录取20人。 |
如对公示预录取名单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院监察审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须用真实姓名,须有事实根据,不得恶意中伤和诽谤,凡以匿名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收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38458854
附件:2011年五年制专科提前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1.XLS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