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首先祝贺你成为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我院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的到来!为了你顺利到校学习,现将报到注册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凭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于2011年8月28日或29日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柳金路温江新校区办理新生报到与注册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应根据《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提前一周书面向学院招生就业处请假,并附原中学或所在单位证明(因病者应附医院疾病诊断书),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须经县级以上组织部转至中共四川省委省直工委组织部,团员新生的组织关系转至共青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并带上《团员证》。学生党团组织关系将在新生军训结束返院后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转接手续。
4、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新生可自愿迁移户籍关系。迁移户籍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持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学院保卫处报到注册,交纳户口迁移费24元,审核验收后统一办理落户手续。不迁移户籍的新生须持入学通知书到保卫处报到注册,纳入暂住人口管理。我院学生户口迁至“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5、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校后,学院要进行入学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新生可到当地银行进行咨询或到我院网址学生处生源地贷款相关文件,上了解相关办理程序;并请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7、新生可根据自愿原则购买大学期间学习所需服装。
8、可根据自愿原则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及健康保险。
9、请带上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0张,以备办理相关证件时使用。
10、新生的纸质档案请你凭录取通知书到县级招办领取,入学时交学院;或与当地招办衔接确认后,由招办寄送档案到我院招生就业处。
11、8月28—29日学院将在成都火车北站、五桂桥汽车站、十陵汽车站、昭觉寺汽车站设接待站。
提示: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的录取结果是唯一正确的。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秋季新生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专 业 |
学杂费 |
代管费 |
合计 | ||||
学费 |
住宿费 |
预收 教材费 |
军训伙食 住宿费 |
军训 服装费 |
医疗 保险费 | ||
舞蹈表演(表演、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 |
100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12545 |
影视表演 |
100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12545 |
编 导 |
100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12545 |
戏曲表演(川剧表演) |
60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8545 |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音乐舞蹈表演与教育) |
100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12545 |
艺术设计 |
60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8545 |
雕塑艺术设计 |
60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8545 |
动漫设计与制作(设计)(游戏制作) |
80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10545 |
文化事业管理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文物鉴定与修复 图书档案管理 |
3700 |
1200 |
600 |
640 |
65 |
40 |
6245 |
注: 一、学费、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川价函(2000)1999号文执行。
二、医疗保险费是按成办发(2009)33号文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执行。
三、代管费每学年收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二O11级新生军训伙食与住宿费每天按32元×20天合计640元。
院招就处电话:028-61718111 61718128 85441721 6657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