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东莞市与北京东方松雷音乐剧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共同在该市塘厦镇设立音乐剧创作生产基地。后者将在该基地内每年创编1部以上音乐剧作品,并以“东莞塘厦”的名义在国内外演出。
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此次东莞音乐剧创作生产基地成立后,将采取“政府扶持、项目办团、企业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运作模式,每年创编推出1部或1部以上的音乐剧作品,以东莞塘厦的名义在国内外巡演和参赛参评。此前,东方松雷蝶之舞音乐剧剧团曾与东莞市合作,创作了《蝶》、《爱上邓丽君》等多部音乐剧,并将这些音乐剧的首场演出都放在东莞。其中,音乐剧《蝶》在国内外公演了200多场,先后荣获了韩国第二届大邱国际音乐剧节特别大奖、文化部“文华大奖特别奖”、广东省“五个一工程奖”等多项荣誉。来源:深圳商报 记者:王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