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文联、人民广播电台、省直各院团、高校:
为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繁荣我省歌曲创作,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联、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决定举办河南省第十八届歌曲创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0年以来,我省作者创作的歌曲均可参加(已在全国或省级评选中获奖的作品除外)。
二、作品要求
弘扬主旋律,反映时代精神,内容积极健康向上;题材、体裁、形式不限,鼓励创新意识。
三、组织机构
主办: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承办:河南省音乐家协会、河南省群众艺术馆、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节目创作中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音乐家协会办公室。
四、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组织省内专家组成评委会,从参评歌曲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设集体、个人组织奖。
五、报送要求
1.可由省辖市群众艺术馆、音协、电台集体报送,也可由个人报送。
2.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要求附录音小样,录音效果良好,刻录成CD,以备评比审听和电台播出使用。
4.每人限报2首作品,每首作品一式十份,其中九份不得显示词曲作者姓名,要求字迹工整、谱面清晰。
5.每首作品缴纳参评费50元。
6.报送地址:郑州市经七路34号 河南省音乐家协会。
邮 编:450014
联系人:王建坡
办公电话:0371-63931365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南人民广播电台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