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舞团与前来参加“上海喀什文化周”的新疆喀什地区歌舞剧团,昨天签订了《文化共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结为友好姊妹院团。
协议签订后,沪喀两地歌舞团将在创作演出、艺术管理、人才培养、文化交流等方面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上海为喀什提供艺术创作、文化演出、市场运作、院团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喀什为上海提供丰富的民族艺术特色资源,共同提升双方院团的文化品牌。同时,以“中亚、南亚喀什商品交易会”和“上海喀什文化周”为平台,策划落实有关合作项目。
上海歌舞团将从明年开始,在喀什地区设立艺术创作采风基地,每年拟派若干创作人才赴新疆采风,为主创人员提供“深入生活、体验生活”的平台。而喀什方面明年也将在上海设立艺术管理人才培训基地,每年拟派1至2名艺术创作管理人员前来挂职锻炼半年,为喀什地区的艺术院团人才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