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于培养机制改革
我校按国家教育部规定,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以当年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为准。
十、学习年限
我校各专业方向学制请参见《中国传媒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方向导师及学制目录》。
十一、毕业生就业
在职硕士研究生及国家单列计划定向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如在学习期间发生定向或委托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按学生入学时签定的定向委培协议书有关条款执行。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至录取期间,请考生关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重要信息均在此发布。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录取期间不要轻易更换移动电话。
4.报考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专业各方向、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07方向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考生在初试前20天须用特快专递(不要用包裹邮寄)寄交专业展示光盘,具体要求请见考试大纲。考生请确保录制的节目质量及播放格式通用性(一般DVD光盘用家用DVD机可以播放)。
该节目作为“业务一”考试的一部分,节目内容中不得有考号、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等有关内容,此类内容在回执条中写明并夹放在盒带内,违反或过期未寄出者按考试违规或缺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