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十一、 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十二、 毕业授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颁发国家制定的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 解释权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十四、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正街174号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400030
网址:http://graduate.cqu.edu.cn/
电话:023-65105286,023-65102374,023-65111374(f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