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二、宗旨:鼓励广大少年儿童学习演奏民族乐器,提高我国少年儿童的艺术素质,从小培养我国少年儿童的民族感情和爱国主义精神。
此项赛事,已举办过十一届,受到广大少年儿童及其家长和指导教师的热烈欢迎。应社会各方面的要求,学会决定把此项赛事继续办下去。
三、比赛专业:陶笛、竹笛、琵琶、古琴、扬琴、唢呐、笙、阮、柳琴、高胡、板胡、京胡、月琴、三弦、打击乐、葫芦丝、巴乌、大提琴、低音提琴。
四、参赛资格:凡家住北京的少年儿童,学过以上民族乐器演奏,并有一定的演奏水平,都可以自愿报名参赛。欢迎外阜少年儿童自愿报名参赛。(谢绝专业音乐院校的学生和文艺团体的演奏员参赛。)
五、比赛组别:每个专业都按以下组别,分组比赛。
幼 儿 组: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一组: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二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三组: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一组: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二组: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三组:1994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
(葫芦丝、巴乌乐器组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参赛曲目:参赛选手均自选最能代表自己演奏水平的一首曲目参赛。幼儿组每位参赛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儿童组每位参赛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少年组每位参赛选手的演奏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学会现有以上若干个专业的《考级曲集》及VCD示范演奏光盘,可供各位参赛选手选购、参考。)
七、奖项设置:本赛事各组分别设金奖若干名、银奖若干名、铜奖若干名、优秀演奏奖若干名、演奏奖若干名。各种奖次的具体数量根据参赛选手的具体情况而定。
另,组委会还将给荣获金、银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奖品:金奖、银奖、铜奖、优秀演奏奖、演奏奖的奖品,均是精美获奖证书一本、奖杯一尊。优秀指导教师奖的奖品是精美获奖证书一本。
九、评奖办法:参赛选手一次性现场演奏,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根据选手所获分数的高低顺序,依次排奖。
十、报名时间:2011年9月19日—10月30日。
十一、报名地点: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嘉园 9 号楼 106 室
高胡 高胡又称粤胡、南胡。是本世纪三十年代,著名广东音乐家吕文成将二胡习用的丝弦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