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硕士、专业硕士中的工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中的各专业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2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一)中第4项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先在教育部规定的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培训合格后到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三、报名、考试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