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美术学”(1304)、“★设计艺术学”(130520)、教育硕士中的“学科教学(美术)”(045113)、艺术硕士中的“音乐”(135101)、“美术”(135107)、工程硕士中的“工业设计工程(085237)01、02、03、07、08方向”,“戏剧与影视学(1303)06、07、08方向”所有考生,科目四为术科考试,将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在哈尔滨师范大学进行,请考生于1月11日到哈师大相应的音乐、美术、传媒学院报到,查看术科考试安排,1月12日上午进行考试。
(三)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1月7日下午 科目二:外国语
1月8日上午 科目三:业务课一
1月8日下午 科目四:业务课二
(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考生初试成绩将在2012年3月初予以公布。
(四)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