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
(一)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我校可以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培养费及评优评奖机会,能够提供外出访学等学习深造机会。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如需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2006-2011年)和考试大纲(如无2012年的则请参照往年的考试大纲),可到我校研招信息网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或与金华枫林晚书店联系,联系人:陈吉平,联系电话:0579-82283921、82283922。
(五)浙江师范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zjnu.edu.cn。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 传真:0579-8228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zw.zjnu.edu.cn E-mail:yzb@zj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