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初试科目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考生初试成绩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下载。
6、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时间:2012年3月中下旬,具体请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请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2年3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报考统考、各专业学位考生以及单独考试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