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有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四川省高校干部培训中心、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四川省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网络联盟管理中心和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检测中心等省级培训及研究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高校对外交流中心之一,也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资格和接收澳门地区保送生的高等院校,已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院校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关系。目前我校不仅培养各类层次的境外留学生,还拥有各类层次、不同国别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二、目录说明
1、2012年我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约1100余名(含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免试生)。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不包含推荐免试生人数。录取时,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2、凡符合国家规定,年龄不超过40岁(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后两年(2010年7月前毕业)以上的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每个专业对学历的具体要求请仔细查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2012年各专业部分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包括除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