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201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0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我校各专业(045101教育管理除外)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在2011年10月25日前结束。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大学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合格 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