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下列学术型考生录取后享受一等奖学金,再次评定时则依据相关评定办法执行。
1. 报考且录取到理学、工学、农学等门类;
2. 报考且录取到统考科目三门及以上的文科类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七、考生如有事询问,请直接来函、来电,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有关专业方面及参考书目方面问题,请直接与招生学院联系,研招办不提供参考书,请考生自行购买。特别提醒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许多重要信息通过网站发布:
网址:http://www.htu.cn/yjsxy 电话:0373-3329034
我校竭力避免合格生源落榜,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或推荐到兄弟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