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9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
(2)我校初试科目中有以下全国统考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专业基础。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五、学习年限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六、学费、奖助学金和科研资助
1.我校公费比例一般为80%以上。
2.我校自费生学费为每年每生6000元左右。
3.我校设有朱敬文奖助学金,特别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4.我校设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文科类项目资助经费6000元/项,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一般项目文科类项目资助经费400元/项,理工科类(含跨学科实验类)资助经费60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