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拔和录取程序
1、资格初审:相关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认为合格者,及时通知申请人,给予其复试资格。
2、复试:申请人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复试(申请人要及时查看学院网站通知或者咨询学院研招工作联系人,了解复试的相关要求)。
3、拟录取:复试合格者,由相关学院出具《复试结果通知单》。申请人凭《复试结果通知单》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推荐免试资格证明》,到我校研招办领取《拟录取接收函》(特殊情况可由学院代领)。
4、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拟录取人凭我校出具的《录取接收函》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国家规定的时间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规定时间到网上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不能被录取。网上报名以后,须将正式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登记表》寄送我校研招办。
5、资格复审: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资格:
(1)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成绩不能达到“良”;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考试不及格;
(4)取得初录资格后,受到法纪处分。
6、录取为我校直博生的学生,还需在我校博士生报名期间办理博士生报名手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研招办)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南大学校本部三办公楼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410083),咨询电话:0731-88876806,传真:0731-88876474。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