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它
1.各学院要结合本专业要求和推免生实际,对接收推免生做好统筹规划,做到校内校外兼顾,择优录取。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到其它院校申请推免资格,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否则视为本人违约。
3.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12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5.申请材料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730070)。
联系人:秦红卫 王海强
电话0931-7971932 传真:0931-7971697
附件:
2.2012年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