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月9日—14日,各学院组织拟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汇总后连同拟推免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须经教务处审核盖章)、《山东省推荐免试硕士生情况表》、《学生各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汇总表》(将本学院各专业按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一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9月14日—20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免生材料进行审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推免生正式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校园网上公示。
6.9月21日,校内外推免生进行体检并到相关学院报到准备参加复试。
7.9月22日—23日,各学院组织推免生进行复试。
8.9月24日—10月12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合格推免生进行审核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