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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
录入时间:2012/1/12 10:5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全省文化系统实际,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开展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改革进展情况

  2011年4月,以省歌舞剧院、省曲艺团、省晋剧院、省话剧院、省京剧院5家院团为基础,组建了山西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晋剧院经中央同意保留事业体制。省歌舞剧院、省曲艺团、省话剧院、省京剧院核销事业编制,人员已妥善安置。同年4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联合下发《山西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晋文发〔2011〕21号),我省市、县两级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推开。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文化厅分别召开会议,及时进行部署。截至2011年12月底,全省国有文艺院团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

  二、工作体会

  经过3年的改革探索,山西省基本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演艺产业布局、剧种科学保护和演出市场的初步调整,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推进改革的决定因素。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3次省委常委会、2次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3个文件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王君同志亲自担任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且4次深入基层调研,主持召开6次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领导保障。

  第二,政策的完善配套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

      改革不仅是结构调整,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推进顺利与否,配套政策是关键。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确保职工利益不因改革而受损,确保财政拨款的渠道和总量不变,确保支持转制院团改革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

  第三,“出人才、出作品、出活力”的良好局面是推动改革的最终目的。

      改革后,山西基本形成国有、集体和民营院团竞相发展,大剧种、小剧种平等竞争的良好局面。院团创造的活力竞相焕发,创新的动力前所未有,我省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引进300多位各类艺术人才,推出50多台精品力作,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市场和经济收入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转制院团都实现了收入翻番。

  (本文选自山西省文化厅厅长张明亮在全国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