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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成效初显
录入时间:2012/1/12 11:10: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教程]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改革与发展,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列入每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标准,列入“一把手工程”,对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这一重点、难点工作,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强力推进。安徽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和态势:

  一是转制任务全面完成。

      各地有关部门把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省93家国有文艺院团中,省徽京剧院保留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17家撤销,75家转企改制后合并重组为53家演艺公司或集团公司。目前,除个别转制院团人员社保属地衔接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外,全省转制院团工商注册登记、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法人、在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等一系列工作均已完成,真正做到了“可核查、不可逆”。

  二是新型机制初步建立。

      转制院团围绕重塑合格文化市场主体,从完善企业产权、组织、管理制度入手,研究制定业务运营、薪酬分配、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人事、财务和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艺术产品生产机制和演出经营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其中,安徽再芬黄梅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转企改制、股份制改造、上市“三步并作一步走”,创造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新经验。

  三是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各级财政都建立了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每年文化建设投入增幅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在资金投向上,突出“谁改革支持谁、改革不吃亏”的政策导向,转制后的院团原有事业费保持不变,总量不减,并从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中拨出专款,对文化体制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的芜湖、滁州等6市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省直院团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演艺集团设施更新、剧目创作和人才培养,演出场次补贴由每场2000元增至7000元,2011年还安排5000万元专门解决5个省属院团转制中的特殊问题。

  四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安徽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省内28家演艺单位组建“安徽演出联盟”,在国家大剧院成功举办“营销推介会”,现场签约787场次演出订单,协议金额达1792万元。怀宁县黄梅戏演艺中心创作生产的大型黄梅戏《独秀山下的女人》荣获第十二届中国戏剧节最高奖项——优秀剧目奖。在加强艺术创作的同时,转制院团的营业收入和职工年平均收入也有了明显增长。2011年,安徽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年演出达2155场,经营收入4500万元;芜湖艺术剧院职工年平均收入从1万多元增长到4.5万元。

  (本文摘自安徽省文化厅厅长杨果为全国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提供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