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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
录入时间:2012/1/18 15:2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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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音乐学、舞蹈学专业2012年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要求如下:

  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

  1、音乐学:视唱练耳;专长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考生选考一门)。

  2、舞蹈学:素质;成品舞。

  3、评分办法:

  (1)音乐学总分100分,其中专长科目70%,视唱练耳30%;

  (2)舞蹈学总分100分,素质50%,成品舞50%。

  考试要求:

  音乐学: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钢琴,自选练习曲或乐曲;器乐,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舞蹈学:素质;成品舞蹈(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其他事宜详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音乐学、舞蹈学专业2012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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