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2年高考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
录入时间:2012/1/18 15:22: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高考]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发布《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音乐学、舞蹈学专业2012年招生简章》,2012年高考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要求如下:
考试科目及评分办法:
1、音乐学:视唱练耳;专长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考生选考一门)。
2、舞蹈学:素质;成品舞。
3、评分办法:
(1)音乐学总分100分,其中专长科目70%,视唱练耳30%;
(2)舞蹈学总分100分,素质50%,成品舞50%。
考试要求:
音乐学: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钢琴,自选练习曲或乐曲;器乐,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舞蹈学:素质;成品舞蹈(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其他事宜详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音乐学、舞蹈学专业2012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