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科具有90多年悠久历史,目前我校已拥有全部艺术学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艺术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三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北京师范大学作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已经连续招生四年,成为我国专业艺术高级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
一、招生宗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其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涉及电影、广播电视、音乐、戏剧戏曲、舞蹈、美术、书法、数字艺术、设计艺术等艺术创作领域。
二、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艺术硕士30人,其中音乐8人,广播电视8人,美术(含书法)8人,艺术设计(数字艺术)6人。其中推免生名额约为30-50%。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在计划招生专业领域面向国内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申请者请完整阅读本招生简章,按照《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办法》要求提出申请。其中申请人(包括我校推免生)于9月5日-20日登陆专业学位接收推荐免试生网上申请系统(http://graduate.bnu.edu.cn:20131/)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自述等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并于9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或送)到艺术与传媒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免试生复试安排请点击《2013年艺术硕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暂未公布)。
四、参加全国联考的考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5)在读研究生(含单证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艺术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