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图书情报类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和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五)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九、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校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加大复试力度,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证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相关政策说明
(一)2013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行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以创新为目标的研究生动态奖助体系,实施奖学金制度。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在录取时确定,以后每学年评定一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类:A类免交全额学费,约占85%;;C类自筹学费,约占15%。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分为三等,获奖面达85%。一等奖学金6000元/年,占10%;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占60%;三等奖学金4000元/年,占15%。研究生在学期间还可申请5000元/年、4000元/年的助教奖学金和助管奖学金以及其他勤工助学岗位等,获得不同等级的生活津贴。
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其中学校专项部分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此外,学校还设立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具备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的全脱产科学学位研究生,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可向学校申请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
另外,我校还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学校“211三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二)我校积极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先接收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推免生经初审、复试合格者,可享受我校硕士生相关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