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3、复试考核办法
(1)采取面试形式,考察专业素质和英语听说水平。
采用抽签法,面试中考生抽签回答专业课和英语口语问题,专家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现场打分,秘书根据每个专家的打分,按平均法进行综合。
1、英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
2、业务测试。满分90分,占复试成绩的90%,包括:各研究方向专业技能考核(器乐方向演奏练习曲1首,作品2首;声乐方向演唱艺术歌曲1首、歌剧选段2首)。
(2)出具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本科专业排序证明、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等。
(3)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1、我校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2、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5%),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10%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3、我校接收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七、工作程序及安排
1、2012年9月28日前,我系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我系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初步审核申请者的材料,通知申请者2012年9月29日来系进行复试。经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公示7天。
3、2012年10月10日前,我系上报《郑州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及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4、 接收推免生招生院系通知考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