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和《专家推荐书》(两份),按要求填写清楚,《思想政治情况表》由所在工作或学习单位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没有加盖公章报名无效。
4、所有报名材料按要求填写准确后,报名者应于2012年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凭)向招生办提供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中国艺术研究院2013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思想政治情况表》;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
(4)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片3张,照片后务必写上姓名;
(5)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及硕士学位论文,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生需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及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书(入学前验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和学位论文;同时交1-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报考专业方向的论文或本人的专著,报考材料提供不全者,不予资格审查;
(8)美术学、美术设计创作实践类方向考生需提供美术(设计)创作作品(照片)3-5张或出版的画册且有参加展览并获奖经历;
(9)跨专业报考我院的考生需提交至少两篇与所报考博士专业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发表于省部级期刊或高等院校学报);
(10)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已获得艺术硕士学位,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12)报考者务必提供本人最近三年的各项科研成果,包括:出版的专著、发表的文章及创作作品,参加展览(演)的作品图片(多媒体)等,无任何科研成果者不予接受报考。
六、资格审查
收到报考材料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科专家组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内容包括:
1、教育背景;
2、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3、本人最近三年的各项科研成果,包括:出版的专著、发表的文章及创作作品,参加展览(演)的作品图片(多媒体)等;
4、我院对完整提交报考材料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发放“准考证”。
七、报名费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材料的同时需交纳报名费200元(邮局汇款方式见“其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报名费不退。
八、考试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