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音乐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和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负担,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卷计分。凡报考省内、外院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19)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二)100分;②声乐演唱1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演奏10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综合素质2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视唱练耳专业):(1) 视唱:2至4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转调的单声部曲调,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自弹自唱)和二声部曲调一条(弹一声部,唱另一声部);(2) 练耳:听写单个和弦(密集或开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单声部曲调、二声部曲调、和弦连接(含正副三和弦、D7、DⅦ7、sⅡ7原位及转位)。(注: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及乐理(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歌剧表演、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乐、弦乐、打击乐、流行器乐、音乐舞蹈专业]:(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3) 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音乐学专业的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考试范围与视唱练耳及乐理(二)相同。
“音乐理论、作曲类”、“音乐表演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类型1-19):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考试类型1-8)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及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类型9-19)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音乐学专业(考试类型20):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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