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及工作要求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涉及广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级招委会要从办人民满意的高考高招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各级高招办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的报名工作做出统一布置和安排。同时,制定网上预报名及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资格审查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各地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如发生此种现象,将直接追究招办主任的责任。
报名资格审查实行招办主任负责制。县(市、区)高招办和各报考确认点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落实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严防任何人弄虚作假,不得让往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坚决杜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其它不具有报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协调好有关部门,为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必要条件。
要加强对报名确认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务必使他们熟悉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流程及操作技术,严防工作失误;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之处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设立窗口以方便考生的查询;要教育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接受群众咨询,切实做好指导,同心协力做好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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