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系 |
音乐学院 |
专 业 方 向 | |||||
学科领域 |
音乐 |
1 |
声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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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年限 |
三年 |
2 |
钢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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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组
负责人 |
叶松荣 |
3 |
管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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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作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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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为文化部门、专业单位和团体以及社会培养适应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和表演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及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艺术表现形式的艺术人才。 | |||||||
培养的主要内容(含方式、方法、要求、艺术实践、创作实践、论文工作安排):
1、根据培养目标,学制一般为三年,其中二年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和艺术实践,其余一年时间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答辩工作。
2、以指导组集体培养为方式。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的培养和艺术素养的提高,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
3、加强艺术创作实践环节。艺术考察与实践安排在学位课程学习之后,且根据专业方向进行作品展示。
4、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专业方向,结合作品展示,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
5、导师指导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艺术实践、展示、学术活动,培养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之前至少有一篇的作品或论文在省级(含)以上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播出或发表;或其作品在省级以上(含)音乐家协会主办的活动中展(演)。6、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把思想教育与业务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研究生关心时事、了解国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促进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
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表演类&作曲类)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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