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院(系):
依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的通知》豫普招[2012]31号文件的精神,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管理,河南省决定于2012年重新建立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库,请各相关教学院(系)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审查教师资格,积极推荐。
一.推荐评委应具备的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环境,年龄在55岁以下。
二.材料报送
1.本次推荐院(系)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评委登记表》(电子版)、《评委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的形式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纸质表格须加盖院(系)公章,招生就业处负责将评委名单报送河南省招办入选省统考评委库。
2.河南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库建立后,不再每年发文,如需新增评委推荐,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予以报送追加,省招办对此次入选省评委库的评委指定评委代码,评委代码将是每个评委从事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的唯一代码。
3.本次推荐工作请各院(系)于10月31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黄锦锦8178625。
三.填写说明
1.评委推荐表中“评委代码”不用填写,招生就业处依据要求统一填写。
2.评委推荐表“拟参加类别”栏中只填写每个类别所表示的字母,根据我省现行统考类别设定A为美术类、B为音乐类、C为播音与主持类、D为编导类、E为空乘类、F为服装模特类、G为影视表演类、H为书法类、I为体育舞蹈类。
3.推荐B音乐类的评委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哪一类如声乐、器乐、舞蹈或视唱。器乐主科评委还应注明器乐种类如钢琴、古筝、萨克斯等。
附件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登记表.doc
周口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2年10月
【点此查看:周口师范学院高考音乐类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更多资讯】
【点此查看:国内其他院校高考音乐类艺术专业招生考试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