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助学金
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除享受普通奖学金外,学校额外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所有博士生可申请“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等奖项。
七、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博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八、其他
(一)考生可以在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030503)、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三个专业时兼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但必须同时满足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兼报考生原专业初试三门考试中外国语考试与思政专项计划相同可不再另行考试,但思政专项计划的两门业务课必须另行考试。兼报考生无须再次网报“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专业,但在网报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三专业时除正常填写信息外必须在专项计划信息栏选择“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未选择者视为不兼报该专项计划。兼报考生在报考材料的最后也必须附上“2013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兼报考生须另缴纳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报名考试费100元(共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300元)。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三专业以外的考生,专项计划信息栏选择“高校思政教师专项计划”无效。
(二)报考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网报时直接选择“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专业报考,不可在报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其他专业时兼报该专项。
(三)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五)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的考生答卷均不予评阅。
(六)对弄虚作假者(含硕博连读考生)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费用不退。
(八)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包含硕博连读,硕博连读每年总人数约40人左右。
(九)近期我校将对录取办法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十)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网 址:http://yz.njnu.edu.cn
邮 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师大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25-85891892 85891893 85891782(资料) 85891227(传真)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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