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考试
(一)准考证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单独为准考生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均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dwzy.xbmu.edu.cn/yjsc/。
(五)考生可于2013年3月1日后通过我校网页查询打印初试成绩,我校不再寄发初试成绩通知单。考生初试时,如一门科目缺考或违纪,则所有科目试卷均不予评阅。
(六)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凭我校寄发的复试通知,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考核。
凡初试时外国语选考梵文的考生,复试时加试(笔试)英语或日语,成绩计入总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外),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 推免生须参加复试。
4.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5.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我校在录取时,将按考生志愿进行录取。未完成招生规模的专业,可调剂接收上线二志愿考生,请密切关注生源余缺信息。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九、奖助体系
从2013级开始,我校研究生招生区分公费和自费。同时学校还设有多识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以及优秀生源奖等各类单项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兼任学校的“三助”岗位(即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研究助理)等措施获得一定资助。学校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设立了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学术论文大赛、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研究生学术周和研究生论坛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
(一)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2010年开始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同于以往针对在职人员的专业学位招生,它同学术型研究生一样,可以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个别专业除外),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复试时未出具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dwzy.xbmu.edu.cn/yjsc/)上的硕士招生信息及通知。
(四)2013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模为180人左右(含推免生),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参考人数,学校可根据国家下达人数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五)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学校代码:1074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北新村1号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电话:0931-2938299
传 真:0931-2938299
网 址:http://dwzy.xbmu.edu.cn/yjsc
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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