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基于此,吕梁市先后创作了晋剧《红肚兜》、《杏花酒翁》、《刘胡兰》、《吕梁儿女》、《碛口轶事》、《碛口古镇》、《甄如玉》及神话木偶剧《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移植创作了《廉吏于成龙》、《青春跑道》;新创作了音乐情景剧《大山的脊梁》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其中,广播剧《山丹丹花开》、电影《酸枣坡》、专题片《希望》、歌曲《绿叶护花红》、小说《血色码头》等荣获山西省第八、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道情剧《碛口古镇》荣获山西省第十二届“杏花奖”5个奖项。另外,在5月22日召开的山西省纪念《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暨文艺创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市有4个类别的8件优秀文艺作品获奖,在全省各市位居前列。
随着孝义碗碗腔剧团创排的《仁义巷》、《锯树留邻》和《王花买父》三部新剧搬上舞台,现在吕梁市又启动了对乡村题材歌舞剧《山里娃》、黄河风情《临县道情交响音乐演唱会》和民俗题材《吕梁民俗大型歌舞》的创作。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随着市委、市政府文化精品创作的策划组织和管理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风格独特、群众喜闻乐见、在全国有影响的优秀作品不断涌现,吕梁市文艺创作生产呈现出生机盎然、百花争艳、持续繁荣的喜人景象。
文艺团队异军突起
近几年,吕梁市共有2人获得中国戏剧梅花奖,3人获得中国戏剧“红梅奖”,近80人获得山西省戏剧“杏花奖”。
一系列优秀剧(节)目的创作与生产,在唱响主旋律的同时,也为全市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团队和文艺骨干,使得一大批优秀青年演员活跃在文艺舞台,为吕梁市的演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市歌舞剧院、晋剧院、青年晋剧院、民间艺术团、文联艺术团等院团克服重重困难,抢抓机遇,坚持每年至少上演一部新剧目,坚持常年在基层一线唱戏下乡。
各院团的演出不仅深受基层群众的欢迎,还多次应邀参加如奥运会倒计时100天、世博会、春节联欢晚会等国内大型演出活动,为吕梁乃至山西争得了荣誉,为宣传吕梁和山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女子合唱团、文联艺术团、民间艺术团等院团代表中国和山西赴美国、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哈萨克斯坦等国进行交流演出,极大地推动了吕梁市的对外文化交流。
在收到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吕梁市各院团也逐渐成长为全省同行的佼佼者,涌现出了梁桂星、白佐琴、白卫卫等诸多梅花奖、“红梅奖”“文化奖”等得主;涌现出了以梁镇川、李三处、靳佩荣等为代表的一批“吕梁人民作家”“吕梁人民艺术家”,成为吕梁市优秀文艺作品的领军人物。在5月22日吕梁市举行的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70周年获奖剧节目表彰文艺演出期间,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对市委宣传部等16个先进集体、梁桂星等92名优秀文艺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
2008年以来,吕梁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6个单位共获省级以上奖项95个,121个编创、演职人员获省级以上奖项。在最近揭晓的第十三届山西省“杏花奖”评比演出中,全市有5个院团11个类别、19人次获奖。
体制改革双效显著
正如树木的生长离不开土壤的滋养,文艺精品的产生,也与良好的文艺创作生产环境分不开。而这,得益于有力的文化体制改革。
2009年12月25日,吕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吕梁广播电视台和吕梁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正式挂牌成立,2011年10月底,基本完成了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和电影公司的转企改制。
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除加大对文艺作品专项基金、重点文艺作品扶持资金的力度外,还对每部文艺精品的创作生产和演出给予尽可能的补助和扶持。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联等有关部门每年都对优秀文艺创作生产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精心指导。
从过去向政府伸手等靠要,到如今走出去和市场对接,文化体制改革的东风让演出团体焕发出蓬勃生机,激发了演出团体的竞争力,精品剧目层出不穷,获奖频频,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吕梁晋剧院有限公司创作的《刘胡兰》和由青年晋剧院有限公司创作的《杏花酒翁》参加了 “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山西省新创优秀剧目进京展演”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功。
目前,全市各类国有、民营专业艺术院团快速发展,目前已达到53家,许多院团常年活跃在全市城乡,每年演出近万场。2004年全市各类演出团体收入不足1000万元,到2011年就达到了4000多万元,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在良好的创作环境中,吕梁市文艺创作收获了累累硕果,这些文艺作品如同一张张闪亮的文化名片诠释着吕梁的形象、吕梁的精神。人们在这一部部影视、一台台剧目、一本本佳作、一首首歌曲中,重新认识了吕梁、了解了吕梁。(中国文化报/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