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笔试
(1)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30分;
(2)材料作文,20分;
(3)影视作品分析,30分;
(4)节目策划,20分。
2、面试
(1)自我介绍,20分;
(2)编讲故事,50分;
(3)回答考官提问,30分。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部分占80%,面试部分占20%,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3
三、笔试考试内容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为闭卷集中考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含影视作品放映时间)。
(一)文学艺术与广播影视基础知识
1、考核目标
(1)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
(2)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戏剧、戏曲、美术、音乐、舞蹈等艺术常识;
(3)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
2、考试题型:填空题、选择题。
3、考试要求
(1)对基本知识识记准确,对基本概念理解正确;
(2)文字通顺,表述准确;
(3)卷面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