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艺术专项测试内容
1、声乐类考生报名时须报两首歌曲,初试唱一首歌,复试唱另一首歌。考试时一律用钢琴伴奏,学校提供钢琴伴奏老师,也可自带钢琴伴奏者,无自带钢琴伴奏者须在考试时递交钢琴伴奏乐谱,(声乐类考生复试时加试试唱,乐谱复试前发放)。
2、民乐类考生报名时须报两首乐曲,初试演奏一首乐曲,复试演奏另一首乐曲。(民乐类考生复试时加考试奏,现场视奏片段,乐谱复试现场发放)。考生需自带乐器,部分大型乐器考场提供(定音鼓、大鼓、排鼓、低音倍司)。
招生乐器种类如下:
① 拉弦乐: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贝司
② 吹管乐:笛子、笙、唢呐、键盘排笙
③ 弹拨乐:琵琶、古筝、扬琴、柳琴、中阮
④ 民族打击乐
3、管弦乐类考生初试一首音阶技术练习,一首小型乐曲;复试一首中大型乐曲,视奏部分乐曲片段。
招生乐器种类如下:
①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② 木管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
③ 铜管乐器: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④ 打击乐器
⑤ 竖琴
六、录取政策
1、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同济大学与考生签订的协议,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2、优惠录取政策分为A、B两档,A档为考生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线,即可录取的优惠政策;B档享受同济大学当地录取线下20分的优惠政策。
3、按照紧缺需要的原则,A档政策优先录取以下艺术门类:
① 声乐不分类别;
② 民乐优先录取打击乐、唢呐、扬琴、古筝、大提琴等五个类别;
③ 管弦乐优先录取低音提琴、长号、大提琴等三个种类。
七、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1-65981070(同济大学艺术中心金老师)
监督电话:021-65983358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