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明确要求: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
经我院研究生部审核,以下27名报考者因选择的报考点有误,不具备考试资格,不准予参加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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